四川水發建設有限公司關于對范雪山、簡永春二同志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服務采購的比選公告

文章來源:建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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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年08月16日

根據集團《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辦法》和公司《內部審計工作制度》相關規定,公司將按照公司《中介機構選聘管理辦法(試行)》采用比選方式擬外聘第三方審計機構對原一分公司經理范雪山同志、原建筑分公司經理簡永春同志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滿足比選公告條件且有意承擔本次項目的第三方審計機構進行公開評審,選定其中1家實施本次審計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采購項目

1.范雪山同志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原一分公司經理范雪山同志(2020年1月-2023年6月)擔任職務期間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2.簡永春同志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對原建筑分公司經理簡永春同志(2020年1月-2023年7月)擔任職務期間開展離任經濟責任審計。

二、審計內容: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履行單位有關職責情況;

2.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

3.重大經濟事項決策程序的執行情況及其效果;

4.項目的建設、管理及效益情況;債權、債務是否清楚、有無糾紛和遺留問題;國有資產的采購、管理、使用和處置情況;

5.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

6.國有資產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況;

7.在經濟活動中落實有關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和遵守廉潔從業規定情況;

8.以往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9.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三、參與公開比選外部審計機構基本條件與要求

(一)具備獨立執業資格,近三年無違法違規記錄;

(二)熟悉國有企業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有相關從業經驗或類似服務業績的優先考慮;

(三)在審計和檢查期間不存在接受利益相對方委托,就同一事項提供有利益沖突的中介服務的;與審計項目的委托單位及個人無應當回避的其他情形;

(四)獨立完成任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將任務再委托給其他機構;

(五)保證投標材料的真實性;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七)其他要求:

1.項目審計組派出人員至少4人以上,其中注冊會計師人數不少于1人,組長應具有注冊會計師資格,從事審計工作5年以上,審計組成員需提供其資格證書證明材料;

2.派出審計組成員原則上不能變動,如因特殊原因需要變動,需書面申報并經我公司同意后重新派遣;

3.合同簽訂后,需在5個工作日內進場;

4.嚴格執行保密相關規定,不得泄漏與審計事項關聯信息及相關資料。

四、審計實施

審計進場時間為2023年9月。出具最終審計報告的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前,在提交審計報告同時,審計機構需完成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取證單等審計項目檔案的歸檔交接工作。

五、響應文件

響應文件應準備1正、2副共3份。并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內容,以正本書面投標文件為準。響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會計師事務所簡介;

(二)營業執照及相關資質證書;

(三)收費標準:報價包含開展審計工作產生的食宿費、差旅費等相關費用(含稅包干價);

(四)項目審計方案:對項目的理解、人員配備、項目工作目標、原則和依據、工作內容與重點、對本項目的合理化建議、工作進度安排等(注:中選單位,應嚴格按照方案內容執行,審計過程中不得隨意壓縮程序或調減人員);

(五)主要工作業績(含相關證明材料);

(六)投標人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等證明材料;

(七)對資料的真實性,無違規違紀行為、無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承諾。

六、項目評審標準

1)本次評審采用綜合評分法。

2)分值構成:總分100分,其中商務部分20分,技術部分40分,報價部分40分。

評審辦法

序號及名稱

評分因素

評分標準

1.商務部分(20分)

企業規模、企業信譽(4分)

根據規模、信譽、獲獎情況具體評分

企業業績(10分)

近三年以來參加過省屬國有大中型企業類似工程項目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內部控制審計、其中經責審計的項目不低于三個,基準分6分,三個以上每增加一個項目加2分,最高得10分(需提供合同協議書復印件)。

對采購文件合同條款的響應程度(2分)

根據具體情況評分

應答文件的完整、規范及可行性(4分)

根據響應文件情況評

2.技術部分(40分)

項目實施方案(14分)

服務方案應包含:

1)針對項目內容要求對項目整體理解;

2)方案體現相應領域業務和政策的熟悉度;

3)工作程序是否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4)對項目實施中的重點和難點進行綜合分析;

方案優10-14分,方案良:6-9分,方案一般:3-5分

項目組織機構及專業人員配置、專業人員資歷情況(14分)

1)項目負責人注冊會計師執業資格不低于5年得4分,同時具有高級會計師資格的得6分;

2)投入本項目的助理人員中,具備注冊會計師、高級會計師、中級會計師資格的每有一位得2分。本項最多得8分,人員不重復得分。

項目服務工期進度、質量計劃、信息反饋及有效措施(12分)

服務進度、質量計劃、信息反饋及有效措施,上述四項論述完整、論述充分、針對性強的每一項得3分,其余酌情扣分。

3.報價部分(40分)

a)通過初步評審合格有效報價為5家(不含5家)以下時,則各供應商有效評審價的平均值(K)為評審基準價,分值為34分;評審價(A)每高于基準價1萬元扣1分,最低得28分;評審價每低于基準價1萬元加1分,最高為40分。(基準價計算公式:K= (A1+A2+A3+…+An)/n); (n<5)

b)通過初步評審合格有效報價為5家(含5家)以上時,則去掉最高有效評審價和最低有效評審價后其余各供應商有效評審價的平均值(K)為評審基準價,分值為34分;評審價(A)每高于基準價1萬元扣1分,最低28分;評審價每低于基準價1萬元加1分,最高為40分。(基準價計算公式:K= {A2+A3+A4+…+An-1)/(n-2);(n≥5)

c)得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

備注

綜合評分相同時,以評審價格低者為優先;評審價格相同時,以技術評審評分較高為優先。



七、資料獲取

請有意參與本次項目比選的審計機構于2023年8月16日至18日工作時間內(上午8:45-11:45,下午13:30-17:30),在成都市高新區天泰路145號特拉克斯國際廣場南樓8樓審計部領取相關資料。領取人需提供:

(一)領取人有效身份證及單位介紹信;

(二)注冊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

八、開標時間

2023年9月1日上午9:30(北京時間)開標。

九、響應文件遞交

(一)時間:2023年9月1日上午9:00—9:30(密封并蓋章),逾期送達,恕不受理。

(二)地點:成都市高新區天泰路145號特拉克斯國際廣場1棟(南樓)8樓四川水發建設有限公司審計部。

十、聯系方式

聯系人:吳女士  電話:18780226432

十一、采購及比選結果公告

本次采購公告和比選結果公告在四川水發建設有限公司網站(http://www.gnkjw.cn/)上發布。中標以通知為準,如未中標,恕不通知。


四川水發建設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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